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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文控中心收存之正本文件及各相關承辦單位收存之受控性文件,皆應指派專人管理。
7.7.3文控中心應按文件之類別代號,分別將文件收集成冊,建立中心檔案,妥善保存。
7.7.4正本文件文控中心應全部保留,且文控中心皆應列冊管理并接受查詢。
7.7.5所有與質量管理系統有關之使用文件,皆應永久保存,已廢止之文件其正本則于保留一年后銷毀之。質量記錄由各部門保管,最少保存一年后毀之。
八、質量記錄
8.1《文件與數據發放回收記錄表》
8.2《外來文件一覽表》
8.3《文件修訂/作廢申請單》
8.4《文件最新狀況一覽表》
8.5《文件和數據領用申請單》
8.6《文件狀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