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規定TDL外訓的運作程序,保證公司全員滿足工作崗位的需要和技能的提高得到足夠培訓而制訂。
2. 適用范圍
TDL全體人員
3. 主管部門
品質體系課
4. 定義
定期培訓:納入《年度活動計劃書》內容的培訓。
不定期培訓:相關部門臨時要求的培訓。
5.作業流程請參見附件一。
6.培訓需求確定
6.1定期培訓的需求:每年度各部門有外訓需求時,納入本部門的《年度活動計劃書》中,呈副總經理承認。
6.2不定期培訓需求:各部門有臨時外訓需求時,由本部門提出,經部門經理及副總經理以上承認。
7.培訓依賴
7.1各部門培訓申請提出時,填寫《社外教育申請表》經本部門長及副總經理以上承認后執行。
7.2《社外教育申請表》承認后交總務部歸檔保管。
8.社外教育時間及地點確定后,由執行部門連絡受訓人員進行準備,必要時按公司規定按排車輛。
9.社外教育結束后
9.1受訓人員需將培訓證書交人事課保存。
9.2受訓人員需作成《社外受訓報告書》經本部門課長以上承認后交品質體系課保存。
9.3必要時受訓人員在社內組織學習。
10.相關文件
社外教育申請表 G-B-003
11.表單及保管期限
年度活動計劃書 K-B-009 2年
社外受訓報告書 K-B-025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