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開發完成。當產品銷售地對此類產品有安全認證(如CSA 、CE、TUV、UL等)要求時,必須得到其相應的安全認證確認書。研發部組織提供產品規格參數、外觀圖、爆炸圖、安全警告說明、關鍵零部件的生產廠商等要求的資料及內部測試合格的功能性樣機到指定的第三方測試機構。由研發部經理負責溝通、追蹤測試情況,并將合格測試報告存檔。
6.10設計更改
a、研發部對產品的更改項目由項目總負責人進行更改。
b、對于樣機試制和小批試制的產品技術資料,可由研發部直接安排資料員手工修改,并簽名確認。在圖紙項目末尾加字母A、B、C、、、、、、
c、對定型產品的設計更改由研發部填寫《設計更改會辦通知單》、經相關各部門會辦后,確定更改實施日期,《設計更改會辦通知單》下達到有關部門。并及時收回作廢圖紙。當設計更改可能影響到產品性能時,必須經過重新驗證或確認,通過后才能進行更改。更改時圖紙項目號的倒數第一位要改變數字。當設計更改涉及安規認證時,更改項目要經過安規認證機構認可后方可更改。
e、因材料供應原因需采用代用材料時,由資材部提出《材料代用申請表》,經QA部驗證及原設計人審核、研發部經理批準后發放相關單位執行。
7.相關記錄表單
7.1 《開發立項審批表》 QR-IV-073-01
7.2 《產品設計開發計劃》 QR-IV-073-02
7.3 《項目設計任務書》 QR-IV-073-03
7.4 《產品設計輸入表》 QR-IV-073-04
7.5 《圖紙校審記錄表》 QR-IV-073-05
7.6 《產品設計輸出文件目錄》 QR-IV-073-06
7.7 《設計評審報告》 QR-IV-073-07
7.8 《委托試驗報告》 QR-IV-073-08
7.9 《小批量試制表》 QR-IV-073-09
7.10 《產品設計確認報告書》 QR-IV-073-10
7.11 《設計更改會辦通知單》 QR-IV-073-11
7.12 《 材料代用申請表》 QR-IV-073-13
|